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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高考体检不必小题大做 省招办提醒:考生要细读高考体检政策
http://www.zjol.com.cn 2004年4月2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
17日高考报名结束后至5月底,这段时间是省招办规定的2004年高校招生体检时间。作为高考中的一道“坎”,如果考生不认真对待,而导致体检结果不合格,使自己与大学梦失之交臂,那就非常可惜了。因此,如何解读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,如何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填报志愿,考生在体检前及体检时应注意些什么?这些问题都值得考生关注。
区分三类情况
今年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仍然规定,凡是患有传染性疾病、精神性疾病、血液病、心脏病、高血压、恶性肿瘤、哮喘、尿毒症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,学校可以不予录取;而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不能按专业培养要求完成学业的考生,学校有关专业也可不予录取;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但今后在该专业领域就业可能有影响的,《指导意见》则提出了不宜就读这些专业的指导性建议。
省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近年来对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正在进一步放宽,但上述三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则要仔细思量,考生应对自己负责。如患有严重心脏病等六类疾病,“学校可以不予录取”;而患色弱等疾病,“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”,则填报志愿时须注意规避限考专业;如肢体残疾等考生,则“不宜就读某些专业”。
注意“补充规定”
由于《指导意见》只作为高校在录取新生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指导性意见,高校还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,自行提出对考生身体素质、生理条件的补充规定。补充规定必须合法、合理,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,并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。因此在填报志愿时,考生要详细阅读所报高校及专业的招生章程。
需要引起注意的是,有些高校招生的专业名称可能相同,但由于各校的专业培养方向和要求可能不同,所以有的对考生身体状况有补充规定,有的则没有,这完全是高校招生自主权范围内作出的规定,考生一定要设法了解清楚。另外,公安、司法、医药、护理等专业往往对身高、视力、乙肝表面抗原等有特殊要求,考生千万不要混淆。
“三类生”自行安排体检
报考本省高职院校的职高、中专、技校的“三类生”体检,由考生自行到就近的市级以上(含市级)医院或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后体检表由考生本人保存。招生体检表由考生向所在学校或各级招办领取,并在5月底前完成体检。
普高考生体检仍实行“统一组织、统一程序、统一管理”,由以县为单位的招生体检站集中体检,任何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一律无效。另外,原则上考生不得异地(非报考所在地)体检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体检所在市(地)招办批准。
残疾考生须确认
招生体检标准对残疾考生的基本要求是:肢体残疾,不继续恶化,生活能自理,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和毕业后从事所学专业。我省据此已制定了《残疾考生标准》,包括单肢在前臂(或小腿)以上截肢或缺肢等在内的具体条款有8项。
所有符合标准的残疾考生都必须经体检组检查,并逐级上报审核,才能最终确认。经确认的残疾考生,省招办将对院校录取这些考生的全过程实行监督,要求招生院校在相同的情况下一视同仁,不因残疾而不录取。另外,如果500Hz、1000Hz、2000Hz、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考生,凭地市级以上(含地市级)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,可以免除外语听力测试,其外语成绩按“笔试项目成绩×1.25”公式折算。
平静面对高考体检
省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考生应平静面对高考体检,没必要小题大做。体检前几天,要注意饮食,不吃辛辣、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,不喝酒精饮料,不随便服食药物,要注意休息,保证充足的睡眠,避免做剧烈运动;若患感冒、发烧等,应事先向教师和体检医生如实说明情况;体检时,要克服紧张心理,放松心情,积极配合医生,按照有关要求去做。
与此同时,该负责人也告诫,体检切忌弄虚作假。如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(肝功能无异常)者,不会影响一般专业的录取,但考生若为了“转阴”而去尝试各种没有确切效果的药,就有可能因为滥服药物而导致转氨酶升高,得不偿失。何况,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,录取院校还要进行体检复查,隐瞒病情者往往会遭遇退学、休学或调整专业的尴尬。
来源:今日早报 作者:通讯员 鲍夏超 本报记者 任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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